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河湖长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的监督协调作用和检察长在落实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1月28日,察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尼玛坚增带队对联系指导河流——贡日嘎布曲河开展巡河检查活动。
尼玛坚增同志仔细查看了河道面貌与保洁、河道水域状态、河道水域岸线管理等情况,并表示:将主动将巡查情况反馈至有关部门,加强与河长制办公室的联系,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全面落实,将巡河活动常态化,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作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察隅县河湖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更好地服务保障察隅县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察隅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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